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四)引进学科带头人非北京户籍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五)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十级)需求原则上招聘2025年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对于优秀的、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如具有较高层次的科研成果、较大学术潜力也可申报,聘用岗位级别由学校基于应聘者科研成果和学术能力评估确定;具有海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应聘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非北京籍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和进京落户的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京籍(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籍)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原则上与非京籍一致,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七)应聘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的,具有硕士学位原则上应为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为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应聘人员还须符合北京市关于留学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
(八)应聘人员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为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应在2025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取得博士后证书,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九)应聘人员应符合北京市及学校就业落户相关工作要求,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原则上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1月30日之前入职报到。
(十)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其他说明
应聘者访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上招聘系统,在线注册、填报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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