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聘岗位:总会计师
工作地点:常州
职位数量:1
招聘人数:4
报名截止日期:2024-12-22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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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2月公开招聘4名总会计师公告
公告详情: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委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总会计师受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委派,参与所在医院领导班子分工,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医院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由常州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招聘、委派、考核监督,不占医院领导职数。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所有人员须于2024年12月2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2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近5年一直在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财税等领域工作,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五)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
2.担任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负责人3年以上;
3.担任三级医院财务、会计、审计、绩效、运营、资产等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
(六)招聘岗位中工作经历要求工作时间的,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4.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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